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新書出爐:《職業,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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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籍編號:SOC034
 書        名:職業,病了嗎?:待修補的職業健康保護機制
 出版日期:2013.01.07
 作        者:鄭雅文、鄭峰齊/主編
  規        格:15 x 21 cm
 頁        數:416頁
 定        價:380元
  I  S  B  N:978-986-6525-65-0

 

 

 

各方推薦

 本書是從社會正義與關懷勞工的角度,來看待台灣的職災補償制度,值得推薦給所有關心此問題的人,包括每位職業病醫師、職業衛生護理師、安全衛生專業工作人員與社會大眾,希望大家共同思考解決之道。

——王榮德(教育部國家講座教授、台灣大學終身特聘教授)

  希望本書的出版,可以使我們全國正視職業傷病的存在,在各個層面協助罹患職業傷病的勞工,找回健康、保持工作權。希望本書使我們國人及政府官員,真正「看」到職業傷病是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職業傷病勞工是需要更多的正義與支持。期望本書使我們醒悟,再也不願作職業衛生的窮國。

——郭育良(台大醫院環境職業醫學部主治醫師)

  今日公共衛生的努力,必須超越職業傷病的預防、診斷、治療與補償,更要重視解決社會、工作與健康之間的難題,以實現人人健康的理想。本書內容雖然偏重職業傷病防治,但卻更為完整豐富,對於一些新興的工作與健康議題,如職場健康促進及過勞問題等亦著墨不少,值得向讀者鄭重推薦。

——江東亮(台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

  終於有一本專業書籍,以台灣人的角度,探討本土職業傷病所暴露出職業安全健康制度不足與社會不正義問題。書中所有活生生的案例,不是遠渡重洋而來的國外資訊,而是正發生在您我左右的真實故事。我們希望主政者,能以開放的心情來傾聽並評估作者們的訴求,共同建立更合理的職業健康保護制度。

——蕭淑銖(台灣大學護理學系所副教授)

  當政府面對愈來愈多職災案件量卻毫無頭緒時,本書的出版,正適時的點燃明燈。這本書不隻是從學術領域檢討職業健康保護的論文合集,出版者更企圖為「知識」與「行動」之間建立一座橋樑,為體系的改革提供必須的元素和方向。期待本書之中諸多學者的研究苦心,能讓具備前瞻與全面性思維的職業健康保護體系,得以及早落實,還給台灣千萬名辛勤的勞動者,一個遲來的安心職場環境。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內容簡介】

過勞死、職業病、職業傷害是台灣勞工難逃的宿命?
以高昂社會成本及沈痛代價為前提的「發展」,究竟有何意義?


過去為政者宣揚標榜的「經濟奇蹟」和當前主流媒體高度鼓吹的「經濟成長」,其實都是建立在勞動者的斑斑血淚與土地的哀鳴撕裂之上。以高昂社會成本及沈痛代價為前提的「發展」究竟有何意義?難道「發展」非得犧牲工作者的身心健康才能成就?而誰又在發展過程中真正受益?這一連串的終極探問,是為了找回台灣失落已久的勞動尊嚴及人性價值。

《職業,病了嗎?》的出版標誌著一股由下而上的改變力量,特別是在資本家傲慢跋扈、政府失位無感、媒體傾頹失能的黑暗時代,更顯得珍貴而別具意義。作者群透過紮實的研究與訪談調查,抽絲剝繭地指出整體制度結構的問題所在;而歷史縱深的視野及跨國經驗的比較,則豐富了解決問題的可能性與想像力。本書除了為職災勞動者發聲、揭櫫社會正義的價值外,更提醒所有讀者——職業安全健康與每個人息息相關。唯有全面修補職業健康保護機制,人們從工作中獲得友誼、歸屬、尊嚴及成就感的日子,才會真正到來。

 

【本書特色】

  向人民報告:台灣職業健康保護體系十大漏洞

未盡保護責任,反倒戕害勞工:當前的職業健康保護體系,非但無法成為職災受難者的支持力量,反而是另一個加害者。

資本家造業,全民負擔:職業傷病所引發的問題及費用,理當由資本家承擔,現在卻轉嫁給台灣全民負擔。

近四成勞工不受保障:《勞工安全衛生法》隻涵蓋六成的就業人口,《勞基法》也僅涵蓋75%的就業人口,不符合國際公約所呼 籲的一體適用原則。

補償制度混亂落後日、韓:台灣的職災補償制度法源混亂,未能單獨立法;補償件數落後鄰國日、韓,也遠低於西方國家。

通報機制整合不佳:台灣的職業傷病通報機制缺乏整合,呈現多頭馬車局面,缺乏法律強制性。

空有勞動檢查組織,實際效能低落:台灣的勞動檢查組織疊床架屋,事權分散不一,檢查人力不足也導緻實施率低落。

勞工健檢弊病叢生:包括市場低價競爭、與全民健保資源重疊、健檢資料隱私權缺乏保障等。

事業單位利益幹擾,阻撓醫師職災鑑定:職業醫學專科醫師承受醫院的利潤績效壓力,及事業單位的利益幹擾,無法充分捍衛工作者的健康權益。

由上而下主導政策,不符基層需求:台灣的職場健康促進計畫多為政府主導、民間企業配合、勞工被動參與,「由上而下」的模式流於形式,功能不彰。

工作過勞猝死事件頻傳,政府無要無緊:台灣產業為維持競爭力,壓低人事成本,更以「責任制」為名延長工時,造成工作過勞猝死事件頻傳。對此政府卻長期消極不作為,任由事業單位持續違法。

 

【作者簡介】

鄭雅文
  台大公衛系畢業,之後在美國哈佛大學公衛學院取得環境衛生碩士與流行病學博士,目前任職於台大公衛學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喜歡閱讀與寫作學術論文,更希望研究的結果能被更多人閱讀,從而帶來些微的改變。因為有許多認真敬業的朋友,讓我們懷抱著希望,繼續前進。

鄭峰齊
  7年級生,台北人。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法學士,台大公衛學院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理學碩士。大學生涯在公共行政和國際關係之間遊走,因為想學好統計開始修了不少社會學的課。碩士在台大念了公共衛生。跨個領域,沒想到因此開啟一段難忘的非洲旅程。雖然話不算少,但也喜歡一個人靜靜地沉澱、閱讀與思考。有空時喜歡用煮食、攝影、桌球、慢跑來解消壓力;喜歡旅行而去考了導遊領隊執照。希望有機會去北歐看極光,到南美看企鵝。相信知識的轉化和推廣可能帶來一些些改變的力量,所以投入編輯這本書。

吳挺鋒
  東海大學社會學博士,曾任國立成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醫學院「醫學、科技與社會中心」專案助理教授。現任天下雜誌調查中心資深研究主任。

陳怡欣
  台北人,喜歡動物,目前為台大健管所雅文老師的專任助理。

林良榮
  日本國立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曾任立法院助理、工運團體幹部、社區大學講師、台大公衛學院博士後研究員、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現職為政治大學法律系(勞工所合聘)專任助理教授。研究興趣為勞動法學、法社會學、社會法基礎理論。

翁裕峰
  成功大學醫學、科技與社會研究中心、醫學系暨傳染性疾病與訊息研究中心助理教授。育有三名子女,實屬五年級中罕見的動物。曾任臨床心理師、國會助理,進而轉入勞動研究、職業安全衛生社會學、科技與社會以及知識社會學的領域。持續關心人們何以不健康,緻力使各種專家與社會大眾互相了解人們如何會健康。

尤素芬
  個性急,做事慢,幾乎都要到最後一分鐘才交卷。在「少子化」的現在,生了三個小孩而樂在其中。喜歡透過理性的討論及平等的互動和年輕孩子交往,深信樂觀自信的年輕人才是台灣未來的希望。好奇心重,導緻學習背景廣而雜,跨法律、勞工、衛生政策、醫療社會學等領域。研究上則是無可救藥地喜歡做弱勢族群的議題,包括:移工(外籍勞工)的健康照護、勞工的職業安全衛生保護等。

孫友聯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碩士。現任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實踐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

蔡雅如
  目前正在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就讀。《行南》雙月刊編輯群。生長於台北,大三開始參與社會運動。曾在愛滋機構、台灣勞工陣線工作,負責組織社工員工會、國際人權、稅制改革、職業災害與勞保修法等等。希望透過這些努力,讓人關心公共事務、為自己做選擇與負責。研究所開始真正認識台灣南部,參與在南部跨校學生權利行動與網絡串連。

林依瑩
  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博士候選人,行政院衛生署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小組研究員。因為大學時期一份關於農保財務的暑期報告,開始接觸社會保險議題,從此對於社會保險制度及政策有著極大的研究興趣與熱情。

王嘉琪
  台中人。台大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畢業後,再進入台大科技整合法律學研究所就讀。曾在台大職衛所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職業傷病補償政策的研究工作。

王榮德
  1975年台大醫學系畢,赴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深造,先後獲工業衛生碩士(1979)與職業醫學博士(1982)。國立台灣大學終身職特聘教授、教育部終身榮譽之國家講座主持人。現任成功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講座教授。專長為環境職業醫學與流行病學。返國多年來證實了20種以上的職業病與環境病,促成我國在1993年頒布「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近年來憂心台灣全民健保這個巨大社會工程的永續經營,開始關注生活品質(Quality of Life)與健康計量及成本效果(cost-effectiveness)的研究。

郭育良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系醫學士,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衛生系碩士,美國霍普金斯大學環境與職業醫學博士。現任台大醫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主治醫師,台大醫學院環境及職業醫學科與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合聘教授。專長為環境職業醫學、內科學、毒物學與流行病學。

鍾佩樺
6423AF  國立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碩士,目前為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博士班學生。喜歡動物與小孩的純真,目前有兩隻黃金獵犬及一子。

範國棟
  天生硬頸。高醫醫科延畢一個月,花四年取得成大公衛碩士,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博士班花七年,仍選擇肄業。曾幹過醫院產業工會的理事,協助醫護人員籌組工會,目前暫任「醫勞盟監事」。行醫生涯簡述如下:曾在全台數十家醫療院所執行過麻醉業務,醫師執照暫時登錄在署立旗山醫院,不過一週卻有八成的工作時間,投入在牙科門診鎮靜的教育和推廣。

吳宣蓓
  高醫公衛系畢業後,進入台大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跟隨鄭雅文老師,開啟健康不平等與勞動健康的研究旅程。畢業後曾與職醫穿梭在各大醫院和工廠公司之間,目前在國衛院擔任研究助理。喜歡體驗各種形式的生活,但現在整天在電腦桌前勞勞碌碌,夢想到非洲與野生動物玩耍。

 

【目錄】

作者簡介
推薦序  台灣職災補償的困境與解決之道∕王榮德
推薦序  再不願作職業衛生的窮國∕郭育良
推薦序  社會、工作與健康∕江東亮
推薦序  建立更合理的職業傷病保護制度∕蕭淑銖
推薦序  職業,真的病了嗎?∕孫友聯
主編序  讓我們擁有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吧!∕鄭雅文
主編序  思考是改變的開始∕鄭峰齊

第一篇∕概論
第一章  從職業傷病問題到職業安全健康保護制度
第二章  職業傷病知多少?台灣的職場結構與職業傷病問題

第二篇∕職業傷病的預防機制
第三章  勞動檢查與職業安全衛生
第四章  環境倫理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第五章  建構勞工充權的職業安全衛生防治參與機制

第三篇∕職業傷病的補償、通報與認定
第六章  職災補償制度:國際經驗
第七章  台灣職災補償制度的現況與問題
第八章  職業傷病通報制度的現況與問題
第九章  我是不是得了職業病?台灣職業病認定制度的現況與問題

第四篇∕職業健康服務制度
第十章  勞工健檢與職業健康服務
第十一章 多重利益衝突下的職業醫學
第十二章 誰的職場健康促進?

第五篇∕工作壓力與職場過勞問題
第十三章 日本過勞職災的認定爭議與政策因應
第十四章 台灣職場疲勞的政策因應與問題
第十五章 工時的規範與變遷:國際經驗與台灣現況

附錄︰台灣職業安全健康大事記

【精彩試讀】

第一章
從職業傷病問題到職業安全健康保護制度

擁有三千員工的飛歌電子公司,一年之中先後有七個女工染患「怪病」,其中並有三人死亡……。女工家長根據醫生診斷,認為是鉛中毒。……美國飛歌公司醫務處長諾羅浦指此種病症與鉛中毒無關,(認為)可能是一種爆發性的急性肝炎。……(他說),染病女工到廠工作時間僅一個月,不緻引起中毒。(聯合報第3 版,1972 年10 月21 日)

自從「怪病」發生後,至昨天為止,已有一百四十七名女工正式辭職,另有二百多名女工已不來上班,該廠的正常生產,已受到影響……。(聯合報第3 版,1972 年10 月25 日)

飛歌電子公司產業工會對該公司各生產部門因化學藥物發出之廢氣瀰漫全廠,緻經常有員工因受空氣污染而暈倒情事,曾再三建議公司設法改善,而公司均拒予採納,不無漠視人命及勞工法令規定之處,建議政府應切實追究責任……。(經濟日報第2 版,1972 年10 月27 日)

林部長在答覆工會代表時表示,飛歌公司及工廠服務員工,不以待遇菲薄而克盡職責,不但勞動精神可貴,而且品格高尚。有關建議事項,飛歌公司將來自會辦理及改善。關於基本工資過低之事,政府在適當時將予以改善,希望工會成員要兼顧生產事業,識大體,為了國家的經濟建設,與業主多多合作……。(經濟日報第2 版,1972 年11 月04 日)

……無論那個工業國家,隻有資方和勞方打成一片,其經濟前途才有希望……。台灣經濟的確遭到幾十年來最艱苦的一個局面……,假如驟然實施勞動基準法,政府應有一連串的準備才行,……,尤其在此投資意願相當低落、對海外投資更得積極爭取之時……。(經濟部長趙耀東發言紀錄,1982年05月15日)

一、前言

1959年(民國48年),九歲的陳芬蘭以童稚嗓音演唱的〈孤女的願望〉,成為家喻戶曉的流行曲,打動著無數從貧窮農村遷移到都市外圍工廠討生活的勞動者。當時,也是政府全力推動經濟發展、積極鼓勵外商來台投資設廠的時期。

1960年,政府頒布《獎勵投資條例》。在台灣廉價的勞動力、低度的勞動與環保規範,加上政府提供優惠條件的吸引下,日商、美商紛紛來台設廠。1972年,省主席謝東閔倡導「客廳即工廠」政策,鼓勵家庭代工以擴大外銷。自此,台灣大大小小的工廠林立,高工時、高污染、忽視環境與健康風險、全力拼經濟,成為台灣勞動階層的生活寫照。

短短十幾年間,台灣創造了亮眼的經濟奇蹟,但奇蹟的背後,卻是飽受污染的土地與層出不窮的職業傷病問題。根據勞保資料,台灣「職業災害」給付件數在1964年之後快速攀升。早期的「職業災害」大都屬礦場災變、鍋爐爆炸、被夾、被捲等災害事故,一直到1972年「飛歌事件」爆發後,化學品造成的健康危害才開始受到關注。

長久以來,職業傷病的發生,時常被歸咎於工作者自己的疏忽或體質脆弱。當雇主急於撇清責任、試圖儘速了斷勞雇關係之時,來自純樸農村且大多缺乏充分知識與權益意識的工作者,也往往將自身的不幸歸因於鬼神或命運,或隻能無可奈何地接受。壓抑勞動權益的國家,以及普遍的「黑手變頭家」的小雇主心態,更助長了勞雇關係的不平等,讓職業傷病背後的社會權力結構變得隱晦不明。

勞動政策的發展,深受政治、經濟與社會力量的形塑;職業安全健康制度的建立,也深受社會脈絡的影響。本章中,我們扼要回顧工業先進國家勞動保護與職業安全健康制度的發展歷程,並指出當前全球化趨勢對職業傷病問題的衝擊;接著,我們回顧台灣職業傷病問題,以及職業安全健康制度的發展歷程。歷史的回顧,應有助於我們理解此制度的定位與意義,從而對制度改革方向提供思考的線索。

二、工業先進國家勞動保護與職業安全健康制度的發展歷程

(一)基本勞動權益保護制度的建立

工業革命之前的西方社會,生產技術以手工操作為主,勞雇關係多屬家族、莊園或學徒制度。即使發生工作導緻的傷病,嚴重度與人數規模通常不大,傷者也大多仰賴家族、教區宗教團體或主從關係的雇主給予恩情救助。

進入18世紀後,歐洲社會快速工業化,在機械化與利潤極大化的生產模式之下,勞動階層陷入工時過長、工作環境惡劣、低薪、飢餓、營養不良的生活困境。英國是工業革命的發源地,也是當時世界上最強盛的國家,但勞動階層卻陷入了史無前例的悲慘狀況。1845年,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以「英國工人階級狀況」為題發表一份報告書,文中描述英國勞動階層的高傷殘率與高死亡率,並以剝削性的勞雇關係來解釋貧窮勞工的境遇(Waitzkin 2007)。不過,此時的政治經濟思潮崇尚自由主義,強調個人自由與契約自由,主張工資、工時與其他勞動條件應該由市場決定,反對國家或行會的介入。因此,勞工承受巨大的健康與社會安全風險,隻能倚靠自發性的互助組織抵抗。

隨著勞工處境的日益惡化,勞資衝突逐漸成為社會動盪的根源。各類社會主義與左派學說應運興起,政治性的工人階級運動逐漸浮現,傳統上屬社會性組織的工會也開始進行政治倡議,要求國家立法保護勞動階層。面對勞資矛盾越趨惡化,國家為了回應當時強大的社會壓力,以避免激進革命或動亂危及其統治基礎,也因此逐漸確立近代社會安全制度的基石。

英國在1802年即制定《工廠法》,限制兒童每日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1833年開始實施勞動檢查制度,授權國家檢察員進入私人廠場檢查其勞動條件與作業環境;並於1842年頒布《礦場法》,規範災害不斷的礦場工作。

在歐陸,甫統一建國不久的德國,在鐵血宰相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的主導下,於1871年頒布《僱用人責任法》,擴大雇主對職災勞工的賠償責任;更在1884年頒布《工業災害保險法》,首創「無過失主義」的職災保險制度,迅速成為其他工業國家仿效的典範(Porter 1999)。

在大西洋另一岸的美國,「南北戰爭」(1861-1865)結束後加速工業化,巨型企業開始成型,解放後的南方黑人大量移往北方工業大城,來自歐洲、亞洲的移民也大量湧入;勞動階層的貧窮與傷病問題,很快地成為重要的社會問題。

19 世紀後期,美國各地罷工示威源源不絕,許多社會救助組織與人道關懷人士亦紛紛投入勞動保護運動,要求政府立法禁止童工、限制工時、給予勞工合理工資,並確保雇主職災補償責任,1886 年發生在芝加哥的「乾草市場事件」,也導緻許多人更加同情勞工,進而投入社會改革(Fee 1997)。

在20 世紀初期,麻州、紐約、紐澤西等美東各州陸續建立職災保險制度,並通過《工廠法》,實施勞動檢查,但這些勞動保護立法卻時常遭到挑戰。例如,1905 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即判定紐約州的工時規範違憲。一直到1933年至1939年間,羅斯福總統(Franklin D. Roosevelt)為了因應全球性的經濟大蕭條而推行新政(New Deal),才通過了聯邦層級的《社會安全法》(Social Security Act of 1935)以及規範最低勞動條件的《公平勞動基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of 1938)(焦興鎧 1995)。

東亞的日本,在明治時期富國強兵的政策下,工礦業大幅發展,產生大規模公害污染與職災事件,因此在1905 年頒布施行《礦業法》加以管理;另一方面,工廠惡劣的勞動條件也引發社會關注,日本政府隨後實施工廠衛生調查,並在1916年修訂《工廠法》,特別制定保護童工女工、禁止夜間工作與限制工時等規範(渡邊章 2007)。並在1922年實施勞雇分攤保費的職災保險制度。

在20 世紀中期之前,工業先進國家大多已建立勞動基本權益的保護制度,包括規範工時、工資與其他勞動條件等勞動基準法規、強化國家監督權限的勞動檢查法,以及規範職災補償責任的職災保險法。勞動基本權益保護制度的建置,主要推力來自勞工團體與改革人士的社會壓力。由於勞工運動逐漸壯大,統治者一方面為了維護統治正當性;另一方面,基於勞動力是工業生產的基本要素,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國家也因此需要確保勞動力的品質與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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